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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案

案由:行政复议复议机关:XX市人民政府案件结果:胜诉

案情简介

委托人F公司申请公开某项目土地审批文件,政府部门以"涉及商业秘密"为由拒绝。委托本律师提起行政复议。

代理要点

复议理由

  1.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
  2. 政府部门拒绝公开的理由不成立
  3. 委托人有权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

法律依据

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
复议结果

  • ✅ 复议机关责令政府部门限期公开
  • ✅ 确认拒绝公开行为违法
  • ✅ 委托人获得所需信息
  • ✅ 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支持

案例启示

  1. 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的法定权利
  2. 政府部门不能随意以"商业秘密"为由拒绝公开
  3. 行政复议是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
  4. 获取的信息可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

最后更新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