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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间借款纠纷案

案由:企业间借款合同纠纷标的额:1000万元审理法院:X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结果:胜诉

案情简介

委托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,A公司出借1000万元给B公司用于生产经营,约定年利率10%,借款期限1年。

B公司到期未还款,A公司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。

B公司抗辩: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,不应支付利息。

争议焦点

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?

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企业间借款合同原则上有效,但不得违反金融监管规定。

本案认定

  • 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
  • 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
  • 合同有效
  • 利息约定合理,应予支持

判决结果

  • ✅ 判决B公司偿还借款1000万元
  • ✅ 支付利息(按约定的10%年利率计算)
  • ✅ 承担诉讼费用

案例启示

企业间借款的合规要点

  1.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
  2. 利率约定不超过LPR的4倍
  3. 不得违反金融监管规定
  4. 不得从事非法金融业务
  5. 保留借款用途的证明
  6. 通过银行转账,留存凭证

最后更新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