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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
案情简介
委托人C建筑公司承建某房地产项目,工程于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。双方于2022年3月完成工程结算,确认工程款3000万元。但开发商以"资金紧张"为由一拖再拖,至2023年仅支付500万元,尚欠2500万元。
C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,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。
代理要点
核心法律武器: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807条规定,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,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。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,承包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,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诉讼策略
主要诉请:
- 支付工程款2500万元
- 支付利息(按LPR计算)
- 确认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
财产保全:
- 查封涉案项目房产
- 确保优先受偿权能够实现
关键证据
-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
- 竣工验收报告
- 工程结算书(双方签字盖章)
- 已付款凭证
- 催款函
判决结果
- ✅ 判决支付工程款2500万元
- ✅ 判决支付利息约500万元
- ✅ 确认对涉案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
- ✅ 执行阶段通过拍卖房产,优先受偿全部款项
案例启示
建设工程承包人的特殊权利:
-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定权利
- 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
- 必须在竣工或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18个月内行使
- 及时主张是保障权益的关键